关于推荐心理健康专家、学者等入围“心理健康专家智库”的通知
关于推荐心理健康专家、学者等入围“心理健康专家智库”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国家高端科技智库,加强决策咨询战略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高质量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的能力,经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表决设立“心理健康工作委员会”,旨在聚焦行业和区域发展背后的重大心理学问题,充分发挥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优势,汇聚跨心理学各领域专家的集体智慧,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的使命要求,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建言献策。为此,经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心理健康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设立“心理健康专家智库”,并制定如下通知。
附件:心理健康专家智库入库方案
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心理健康工作委员会
2024年5月10日
附件:心理健康专家智库入库方案
关于推荐心理健康专家入库的方案
一、设立背景
为响应党中央提出的关于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水平的号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相关精神,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优势,为改善本市公众心理健康状况。心理健康是个体身心健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个体人格全面发展的基础,在青少年群体中尤为重要。日前,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就已经从从制度、机制、方法、资源等方面如何全面推进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给出了意见。也就是说,心理健康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体现。
为此,在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的支持下,心理健康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冀经协心理健康委)积极发挥优势组建“心理健康专家智库”,并制定如下专家入库方案。
二、推荐范围
心理健康智库专家推荐范围包括各大高校及科研机构心理专家及心理学工作者、初高中小学院校心理健康教师、专业心理咨询机构咨询师、各大医院临床心理治疗师及精神科医生,其他还有推动心理健康事业的企事业负责人等。
三、入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遵守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的章程和心理健康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规则,有成为心理健康智库专家的意愿。
3、持有“国家二/三级心理咨询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在心理学专业领域任重要职务具有突出成绩、影响力及知名度,获得过专业相关的奖项和荣誉称号。
4、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及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
5、年龄在 65 周岁以下(含)(对个别身体状况好、专业水平和社会名望高的专家学者,可放宽到 70 周岁),有较稳定的时间支持、协助心理健康委开展相关社会工作。
四、入库专家权利与义务
(一)入库专家权利
1、授予"冀经协心理健康委心理健康智库专家"称号并颁发相关证书。
2、受邀参与冀经协心理健康委组织的相关活动。
3、受邀参与冀经协心理健康委组织的行业培训等重要活动,深入企业、学校及事业单位等,开展心理咨询、团体辅导等工作,与服务对象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获取其支付的相关费用。
4、当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企业等委托冀经协心理健康委聘用心理学相关领域专家提供咨询、鉴定等服务时,入库专家享有优先权。
5、经冀经协心理健康委同意,以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智库专家的名义牵头开展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应与冀经协心理健康委协商一致)。
6、入库专家可在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官网,及经济要览网、河北普法网、法视中国网、河北广电网、河北公益网、新华青年网、中国警事网、官方公众号、官方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展示个人及所在单位信息。
7、入库专家撰写的符合要求的学术论文、专业领域文章等,可通过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官网、微信公众号、主办的会刊及战略合作媒体对外发布、推广、宣传。
8、入库专家在心理学理论及治疗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突出的成就的,可享有推荐入选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理事或常务理事的权利;
9、入库专家如需在河北办小型研讨会、学术沙龙、新闻发布会等,冀经协心理健康委可免费提供内部场地、部分设备及相关宣传服务。
10、入库专家及所在单位享有受邀参加冀经协心理健康委举办的系列学术会议、心理学论坛的优先权。
11、入库专家优先参与冀经协心理健康委组织的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并可申请牵头编写相关行业团体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12、入库专家受聘自愿,退出自由。
(二)入库专家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守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的章程和心理健康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规则,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2、勇担社会职责,积极投身公益事业,主动为行业高端智库建设献爱心。
3、入库专家在开展相关服务项目时,应为冀经协心理健康委及服务对象给予专业、合理的建议。
4、积极参加冀经协心理健康委召开的专家智库成立会议及其他研讨会,对专家智库的建设工作提出合理性建议。
5、入库专家应积极参与团体标准的修制定工作。
6、自觉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对外泄露相关信息。
五、资审材料说明
1、智库专家申请表。信息须包括姓名、性别、2寸免冠彩色照片,工作单位、职务职称、工作简历、专业领域特长等(单位推荐的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无需单位盖章)。
2、个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相关资格认证材料(包括学历证明、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及其他证明材料)。
3、结合国家最近提出的关于提高公众心理健康水平的政策和要求,为冀经协心理健康委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或建议,以臻完善冀经协心理健康委的服务体系。
4、其他相关证书、论文、著作等。
六、入库流程
1、申请人填写智库专家申请表,电子版通过微信或者电子邮件发往冀经协心理健康委,纸质版的申请表(一式两份)以及相关材料,快递到冀经协心理健康委。
2、冀经协心理健康委收到相关资料后,对资料进行初审,一周内通过冀经协心理健康委办公会进行审核表决。
3、办公会后,由冀经协心理健康委专职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审核情况,审核通过者办理手续、颁发证书,录入智库,未通过者,告知申请人实际情况。
七、联系地址
邮 箱:hebjingji@126.com
联系人:孙剑飞 15612133345
地 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和平西路589号省经协四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