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京津冀商学院设立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依照中办、国办《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省民政厅等部门有关指导意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人才建设领域的优势,持续创优人才发展生态,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各类人才,坚持以高素质人才引领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经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第四届常务理事会批准,协同社会各界优势力量成立“京津冀商学院”,有效推进人才培训与交流工作。
人事任命如下:
院 长:张健
副院长:王树英、李莉
秘书长:杨 菲
副秘书长:王鑫鑫
办公室主任:王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