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会长单位:灵寿县鹏达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副会长单位——
灵寿县鹏达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26MA0DBRKT7C
法定代表人:吕鹏飞
注册资本:300万(元)
所属行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业务范围:
影视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摄像服务;影视器材租赁;广告设计、制作。
文章来源: 作者:冀经协 发布时间:2023-06-13 17:55 访问次数:978次
副会长单位——
灵寿县鹏达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26MA0DBRKT7C
法定代表人:吕鹏飞
注册资本:300万(元)
所属行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业务范围:
影视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摄像服务;影视器材租赁;广告设计、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