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心理健康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冀经协字(2024)第006号
关于设立“心理健康工作委员会”的决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围绕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推动心理健康服务中的作用和优势,大力发展各类心理健康服务、加强重点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心理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经我会2024第一次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设立“心理健康工作委员会”,并任命刘志坚同志为名誉主任,孙剑飞同志为主任,郭翠青、徐建丰分别为副主任。
请严格遵守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的章程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时做好活动报备工作。
监督电话:0311-87837776
特此决定。
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