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 0311-87837776/87777960

内设机构


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

办事机构职能

一、秘书处

1.在秘书长主持下开展日常工作,完成理事会、会领导办公会部署的各项工作。

2.负责组织会领导办公会议、常务理事会、理事会、会员代表大会各种文件的起草及编写会议纪要。

3.实施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工作。

4.负责制订和修订协会规章制度及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

5.负责协会文件的收发、起草以及公文的督办、核稿。

6.负责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和兄弟单位的联系。

7.管理协调协会设立的各分支/内设机构,承上启下,发挥中枢作用。

8.经主席(会长)、法人或会领导办公会议授权,代表协会签署有关文件。

二、人事处

1.研究拟定协会人事管理有关规章制度。

2.办理协会工作人员的录用、调配、聘用、考核、任免、奖惩、辞退以及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工资核定及福利待遇的确定、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3.拟订协会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4.负责协会党团组织的日常工作,推动行业党建工作的开展。

5.负责协会工作纪律和考勤管理工作。

三、财务处

1.负责协会资金财务工作和协会资产财务管理。

2.负责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3.管理协会资产,按章程规定收取会费,合理使用协会经费,并定期向会领导办公会和常务理事会报告。

4.负责向理事和会员代表大会递交会员经费收缴、使用、管理等工作报告书面文件。

5.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

四、办公室

1.协调协会各部门工作运转和工作秩序。

2.负责以协会名义召开的全国性会议的会务工作。

3.负责处理信函、接待来访工作。

4.负责购建管理固定资产,购置和发放协会办公用品。

5.负责管理和调度车辆。

6.负责协会职工福利、生活服务等其他后勤服务工作。

五、会员部

1.拟定会员管理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

2.拟定并组织实施团体会员、个人会员的统计和公布管理制度。

3.办理依法维护会员权益的有关事务,并为协会内部各部门及分支/内设机构提供法律咨询。

4.加强个人会员及团体会员的管理,为会员提供协会职责范围内的各项服务。

5.负责会员入会管理、处罚实施以及会员诚信档案建设的有关工作。

6.维护协会网站并研究会员管理的其它问题。

六、培训处

1.负责制定各类培训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方案。

2.组织开展各类培训班的申报工作。

3.负责各类培训班的教学管理工作,抓好培训质量。

4.负责各类培训班的考核及发证工作。

七、宣传部

1.贯彻宣传党的中心任务和路线、方针、政策;

2.负责配合协会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宣传教育工作。

3.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与各大新闻媒体的联系、协调,为协会长远发展提供积极的舆论支持;

4.配合协会其它部门和下属机构进行活动推广和宣传工作;

5.大力弘扬组织文化,扩大协会影响力,鼓励更多机构积极加入协会。

6.总结经验、反映情况,为协会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7.完成协会领导和上级宣传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