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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增补王法明同志为副会长的 决 定


冀经协字(2023)第027

 

关于同意增补王法明同志为副会长的

 

 

为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及省民政厅等部门有关指导意见,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智囊团、思想库作用和行业专家智力优势,在社团组织政策咨询、课题研究、行业报告编制、综合实力测评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经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2023第〔15〕次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增补王法明同志为副会长,充分发挥个人优势,推动协会全面建设,助力全产业经济技术振兴发展。

特此决定。

 

 

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