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设立“燕赵残疾人艺术团”的批复
冀经协字(2023)第017号
关于同意设立“燕赵残疾人艺术团”的批复
为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在相关领域的优势,唤起全社会支持残疾人事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普及人道主义教育,同时也向全社会充分展现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进一步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根据《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章程》及民政部门相关政策要求,经我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设立“燕赵残疾人艺术团”,并任命牛树栋同志担任团长、丁震同志为秘书长、夏玉明同志为副团长。
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分支机构管理要求,“燕赵残疾人艺术团”在开展相关活动中要严格按照要求报备。
特此批复。
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