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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驻会人员言谈举止礼仪发布


掌握言谈举止的礼仪,是驻会人员提高自我素养最基本的要求。驻会人员要做到言必契理、言可承领、言则信用,正确把握言谈举止的礼仪、礼节和分寸,树立良好的公务形象。

(一)态度诚恳。驻会人员公务谈话的主要内容应该与公务有关,应该为解决公务问题而进行,说话必须做到态度诚恳亲切。

(二)用语谦逊文雅。驻会人员在交谈中,要适当地运用敬语、谦语和雅语。如称呼对方为“您”、“先生”、“女士”等,常用“请”字,言行失误时说“对不起”、“抱歉”等。

(三)语音语调适当。驻会人员应根据不同的场合、内容、对象,调节语气语调,声音要适中,让相关者听见又不干扰无关者即可。语调应平和沉稳,语速要适度,以对方听清楚为准,尽量不用或少用语气词,使听者感到亲切自然。

(四)表情动作自然。驻会人员应当对交谈过程中的表情及动作予以充分的注意。交谈时,目光应当专注,或注视对方、或凝神思考,注意表情与说话内容相配。若与上级领导谈话,应恭敬而大方;与会员或合作者谈话,应亲切而温和。

(五)忌空话、大话和官话。要使用文明用语,直接表达公务内容,不藏头露尾,声调要低,不使用教育人的态度讲话,凡事使用商量的口吻,讲明真实情况,不把自己的意见强加于人,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切忌空话、大话和官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