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 0311-87837776/87777960

副会长单位:灵寿县鹏达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副会长单位——

灵寿县鹏达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126MA0DBRKT7C

法定代表人:吕鹏飞

注册资本:300()

所属行业: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业务范围:

影视制作;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摄像服务;影视器材租赁;广告设计、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