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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健全招商引资机制,推动全省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我省新时代对外开放水平,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六稳” “六保”任务,紧紧抓住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北京冬奥会筹办和自贸试验区建设等重大战略机遇,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高质量发展,坚持招商引资与招才引智相结合,加大招商力度和规范招商工作相结合,进一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经济结构优化,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作出积极贡献。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优化招商总体布局。立足推动重大国家战略和国家事实施,统筹国国外招商空间部署,对内深化与京津、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区、成渝经济圈、中部6省等国内重点区域经济技术合作,抢抓区域合作新机遇。服从服务党和国家外交大局,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与欧美、亚太等发达国家和经济体开展经贸合作,打造国际合作新优势。强化宏观指导,按照“十四五”规划确定的产业布局和规划方向,紧密结合区域特色、文撑平台、承担载体、要素保障等情况,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和发展方向,清晰招商路径,开展精准招商,打造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招商新格局。

(二)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加快产业链精准招商顶层设计, 坚持链式导向、招大引强,围绕补链延链强链,针对产业链重要环节、薄弱环节、核心环节,精准引进产业链关键节点项目,推动构建协调完善、筋强骨健的产业链,打造特色鲜明、产品配套的现代产业集群。进一步促进优势产业提档升级,推动钢铁、石化、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纺织服装、食品等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进一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重点引进5G、 集成电路、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新一代通信技术、新材料、生命健康、物联网、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等领域企业和项目。进一步促进现代服务业能级提升,重点支持与现代物流、科技金融、工业设计、文化创意、休闲旅游、 商务服务等领域企业开展合作。进一步深化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引进一批农产品深加工、乡村旅游、休闲康养、电子商务、中药材种植等领域企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三)大力推动园区招商。把全省新区、自贸试验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综合保税区等园区打造成企业集聚、要素集约、产业集群的招商载体,作为招商引资的主战场。各类园区要加强招商引资统筹规划,立足现有产业基础、比较优势和产业布局开展精准招商、特色招商,打造主题鲜明、优势突出的园区招商格局。重大招商项目应注重科学论证、审慎决策,避免产业雷同、同质化竞争。加大园区基础设施、生活配套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招商引资承载能力。以优化服务为核心,鼓励各地创新体制机制,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等改革经验,进一步促进投资便利化。培育打造一批国际合作产业园和省际合作产业园,并在调区扩区、园区升级等方面给予支持。

(四)坚持引资引智并重。用足用好国家和省鼓励科技创新政策,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现代管理经验,支持省内企业、机构与国内外高新技术企业和科研组织密切合作,建设院士工作站、技术研究院、科技产业园等创新平台,开展产业共性技术、核心技术、尖端技术和基础性研究。面向国内外引进产业紧缺人才,大力吸引诺贝尔奖、菲尔兹奖、图灵奖等世界知名奖项获得者,两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国家级人才工程创新创业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到我省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依法依规给予科研经费、住房、医疗和子女就学等方面优惠待遇。

(五)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通过专业招商、协会招商、中介招商、以商招商、节会招商、云招商等方式方法,探索创新“头部企业”招商、核心节点企业招商、产业集群招商,推动优势产业集群发展。积极开展资本招商、众创孵化招商、“飞地”招商、“技术团队+资本+项目”招商等新模式,引进发展一批中小微科技型企业。充分利用重大经贸活动平台,通过组织展览展示、招商推介、产业对接、项目洽谈等开展专题招商。

(六)完善招商引资网络。发挥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境内外商协会招商平台作用,构建全域化招商引资引智网络。探索实施 全省招商引资数据资源云端共享,开展网上洽谈、线上招商。支持本地企业通过合作、参股、混改等形式以企招商。通过行业商协会、产业联盟、科研院所、智库、园区运营商等专业机构开展联合招商。选聘影响力大、具有资源优势、有积极性的商协会和企业作为省级招商代理,鼓励各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招商代理开展委托招商,构建形成多方面参与、多领域互动、多角度发力的招商网络。

(七)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对纳入国家和省重大项目清单的项目,在批准用地时直接匹配计划指标,对符合省级确定的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重大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照国家工业用地出让价最低标准执行。加强环境容量指标省级统筹,各市通过去产能等途径腾挪出的能耗、水耗和污染排放等资源环境容量指标,优先保障引进项目。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力度,对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等,按规定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

(八)加大金融财政支持。持续化金融环境,显著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以金融“软实力”打造招商“硬支撑”。 完善股、债券、融资租赁、资产证券化、信用担保、信用保险等金融工具,为投资企业提供多元化、低成本的融资方式。支持企依法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和运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进行融资。加大跨境交易管理改革政策的落实力度,直接投资项下外汇登记及变更登记下放银行办理,境外投资主体可直接到银行办理相关外汇登记业务。探索建立省级经济技术合作引导资金,专项用于支持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的贯彻实施,为推动省“十四五”规划纲要落地落实开展的重大合作,以及有利于区域经济发展的重点合作事项。

(九)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筑巢引凤”,以良好商环境吸引资本、企业、技术、人才助力我省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清理和取消妨碍公平竞争和开放的政策规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内外资企业、大中小企业、国有民营资本公平竞争。积极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好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大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公共服务接入全流程办理,精简优化审批程序、审批事项、申报材料,实现企业投资项目高效审批。落实“一站式”集中并联办理审批服务要求,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将政府投资类、社会投资核准类、社会投资备案类3类项目从立项到取得施工许可由453835个工作日分别压缩至393331个工作日内。

(十)加强招商伍建设。围绕新动能培育、传统产业升级、 服务业提升等重点招商领域,邀请专家对招商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加强对经济形势、区域规划、产业政策、产业分布等内容的把握能力,提升专业素质和水平。强化招商服务和专家队伍体系建设,进一步增强人员配备,做强专业化招商队伍。

三、强化工作举措

(十一)强化调度督导。创新工作推动方式,通过组织开展招商引资擂台赛、观摩会、调度会等形式,选树招商方式新、工作实、效果好的先进地方,进行成果汇报和经验介绍,对进度滞后、成效不优、突破不大的地方,要求其发言表态、明确进度对招商引资工作排名前3位的颁发“标兵红旗”,对排名后3位的予以通报或发“警示黄旗”,在全省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十二)节约集约用地。各地要严格建设用地管控,引导招商引资项目优先使用存量土地,推进土地管理方式由增量扩展型向存量挖潜型、减量提质型转变。按照“要素跟着项目走”原则,优化资源配置,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新建工业项目投资强度分别不得低于300万元/亩、250万元亩,对不符合控制指标要求的,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予以核减。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对政府或政府部门原因造成的闲置 土地,自闲置之日起1年内必须处置到位,未处置到位的倒查责任;对企业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未动工开发满1年的,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土地出让或划拨款的20%征缴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依法无偿收回。坚持“亩产论英雄”,分类制定亩均投入产出标准,健全亩均税收、亩均工业产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等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提高土地利用率和投入产出效率。

(十三)规范协议签署。各地要加强对招商项目合同签署管理,招商项目落地政策要依法合规,避免做出超出法定权限的政策承诺。严格把控项目投资强度、预期效益、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招商项目开工、竣工、投产等重要时限节点,防范合同风险,减少合同纠纷,提升招商引资工作质量。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对拟签署的协议文本要依法依规进行审查,注重设立对等性约束条款,强化合作单位的对等责任,对协议的履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坚决防止出现不履行合同、不兑现承诺、新官不理旧账等情况。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开工、长期无质进展的项目坚决依法依规启动退出机制。

(十四)注重风险管控。强化风险意识,对投资主体的信用等级、主体资质、市场风险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加大风险处置力度,对合作洽谈、项目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问题,要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及时止损、及时保全。坚决杜绝虚假包装或故意夸大,在支持资金、土地资源等方面“跑马圈地”等违规行为。

(十五)严底线红线。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算好单位面积投入产出账、碳排放账、能耗和环境容量账。严守“产业底线”,要以推进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为目标,牢牢把握省“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引进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 技术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属于落后产能的坚决不招、高耗能高排放的坚决不招、综合效益不高的坚决不招。坚持生态先行、环保先行,严把“生态红线”,对招商项目要严格环保审批门槛,生态环保不过关的坚决不招、造成环境污染的坚决不招。

(十六)实施台账管理。各地要实施“月统计、季调度”,对招商引资项目实施挂账式、台账式管理,建立招商项目台账,定期统计在谈、签约、备案、开工等各类项目的进展情况,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重点调度各地实际利用外资、合同外资、大项目、重点区域招商、结构等相关情况。

(十七)严格考核问效。坚持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传导压力,聚焦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实化工作分工,明确招商时间节点和成果检验方式,持续加大工作协调调度力度,形成任务明确具体、推进扎实有力、考核奖惩严明的工作机制。

四、加强组织保障

(十八)夯实主体责任。各级政府是招商引资的实施主体, 要落实招商责任,研究重点招商工作,精准制定招商举措,统筹推进招商工作,保障项目落地各种要素资源。市县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发挥“一把手”招商引资引智带头作用,主动拜访一批知名企业,组织一批招商活动,引进一批重大项目,切实形成招商爱商亲商安商的良好局面。

(十九)加强协调联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省级以上开发区要立足职能分工,研判发展趋势,寻求合作契机,制定招商计划,细化任务举措,加强联动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全省上 下一体、各方协作、整体推进的良好局面。

二十)完善激励机制。对各地各部门带头招商、引荐企业、引进项目成效突出的,由各级党委、政府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要把招商引资工作岗位作为培养干部、选拔干部的重要阵地,把招商引资工作实缋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