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 0311-87837776/87777960

关于同意马志朝同志担任副会长及专家组成员的批复


冀经协字(2023)第006

 

 

关于同意马志朝同志担任副会长及专家组成员的批复

 

为落实中办 国办《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民发〔2017〕77号)以及省民政厅等部门有关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和行业专家智力优势,在社团组织政策咨询、课题研究、行业报告编制、企业信用评价、综合实力测评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经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2023第〔6〕次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马志朝同志担任副会长及专家组成员。

特此批复。

 

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