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马志朝同志担任副会长及专家组成员的批复
冀经协字(2023)第006号
关于同意马志朝同志担任副会长及专家组成员的批复
为落实中办 国办《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民政部等9部门《关于社会智库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民发〔2017〕77号)以及省民政厅等部门有关指导意见,充分发挥智囊团、思想库作用和行业专家智力优势,在社团组织政策咨询、课题研究、行业报告编制、企业信用评价、综合实力测评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经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2023第〔6〕次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同意马志朝同志担任副会长及专家组成员。
特此批复。
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