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原副会长杨斌予以除名决定的通知
关于对原副会长杨斌予以除名决定的通知
根据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章程有关规定,由于杨斌个人行为给协会造成了不良影响,为维护协会的形象,经会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副会长杨斌给予除名,并同时免除其本人在协会所担任的一切职务。
除名后需交回有关证件,并注销。今后,不得以本会的名义对外开展工作,其在外一切活动,及其个人之间发生的债务债权关系均与本会无关。
监督电话:0311-87837776
特此通知。
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
2021年3月24日
呈送:王建军、孙民生、吴春元、袁一木、曹银辉、周卫春、曹淑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