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属社会组织党建业务办理指南
筹建党组织的办理流程
责任单位 |
咨询电话 |
邮箱 |
办理地点 |
省社会组织党委 |
0311-88615624 0311-88615524 0311-88615627 |
石家庄市新华区 翔翼路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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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社会组织要将党组织材料纸质版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各一式两份报送,其电子版(注明社会组织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拷贝U盘或电子邮箱报送。 表格下载路径:河北省民政厅官网--在线服务--河北省社会组织党建--河北省省属社会组织党建业务办理指南 | |||
办 理 事 项 | |||
① 具备组建条件的社会组织按照《党章》规定,采取单独组建或联合组建方式筹备建立党支部。党支部可以建在其他上级党委(业务主管单位、街道社区、园区属地、关联单位或企业),并在省社会组织党委备案;也可建在社会组织党委,并按要求将党员的党组织关系转到省社会组织党委。 ② 涉及党组织换届的社会组织(每届任期三年),需提交党组织换届申请及附表。 ③ 社会组织变更、撤并或注销时,党组织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提交相应申请及附表,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等相关工作。 ④ 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入或转出时,党组织应向上级党组织提交相应申请及附表,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 | |||
实施依据 | |||
①《中国共产党章程》 ②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5〕51号) ③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办发〔2016〕7号) |
办理材料
(一)社会组织办理有关党组织事宜,需提交相关材料:
1.由省社会组织党委批复成立的党组织,需提交如下材料(所需材料各一式两份):
(1)向省社会组织党委提交成立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的书面申请(附件1);
(2)《省属社会组织党建基本情况表》(附件11);
(3)《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责任人及联络员名单》(附件12);
(4)《省属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日常管理责任书》(附件13)。
2.向省社会组织党委备案的党组织,需提交如下材料(所需材料各一式两份):
(1)向省社会组织党委提交关于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备案的申请(附件2);
(2)上级党委关于成立社会组织党支部的批复(原件复印件)(附件3);
(3)《省属社会组织党建基本情况表》(附件11);
(4)《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责任人及联络员名单》(附件12);
(5)《省属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日常管理责任书》(附件13)。
3.已挂靠或纳入其他党支部(业务主管单位、街道社区、园区属地、关联单位或企业)的社会组织,向省社会组织党委备案,需提交如下材料(所需材料各一式两份):
(1)向省社会组织党委提交关于已纳入或挂靠其他党支部备案的申请(附件4);
(2)上级党委关于社会组织党组织已纳入或挂靠其隶属党支部的批复(原件复印件)(附件5);
(3)《省属社会组织党建基本情况表》(附件11);
(4)《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责任人及联络员名单》(附件12);
(5)《省属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日常管理责任书》(附件13)。
4.向省社会组织党委提出党组织换届申请的党组织,需提交如下材料(所需材料各一式两份):
(1)提前2个月向省社会组织党委提交书面换届申请(附件6);
(2)《省属社会组织党建基本情况表》(附件11);
(3)《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责任人及联络员名单》(附件12);
(4)《省属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日常管理责任书》(附件13);
(5)《省属社会组织党组织换届情况明细表》(附件14)。
5、向省社会组织党委提出党组织注销申请的党组织,需提交如下材料(所需材料各一式两份):
(1)向省社会组织党委提交书面注销申请(附件10);
(2)《省属社会组织党建基本情况表》(附件11);
(3)《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责任人及联络员名单》(附件12);
(4)《省属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日常管理责任书》(附件13);
(二)社会组织办理党员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需提交相关材料:
1.新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办理转接党组织关系转入需注明接收单位为“河北省社会组织党委”并括号内标注社会组织党组织全称。
2.已成立党组织的社会组织,党员在社会组织工作满一年后,可提出转入组织关系申请;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社会组织党支部后,两年内不得转出。如有特殊情况,提供必要性证明材料。办理党员转入、转出,需提交如下材料(所需材料各一式两份):
(1)向省社会组织党委提交社会组织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转入(或转出)党员的书面申请(附件7);
(2)《省属社会组织党建基本情况表》(附件11);
(3)《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责任人及联络员名单》(附件12);
(三)凡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日常管理中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上报上级党委变更备案。
1.变更党组织名称的的党组织,需提交如下材料(所需材料各一式两份):
(1)向省社会组织党委提交社会组织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变更党支部名称(或联合党支部名称)的书面申请(附件8);
(2)《省属社会组织党建基本情况表》(附件11);
(3)《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责任人及联络员名单》(附件12);
(4)《省属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日常管理责任书》(附件13);
2.改选党组织书记的党组织,需提交如下材料(所需材料各一式两份):
(1)向省社会组织党委提交社会组织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改选党支部书记(或联合党支部书记)的书面申请(附件9);
(2)《省属社会组织党建基本情况表》(附件11);
(3)《党组织和党员信息采集责任人及联络员名单》(附件12);
(4)《省属党组织和党员基本信息日常管理责任书》(附件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