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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设立河北省经促会分支机构的情况简介


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自2006年成立以来,在河北省民政厅的领导下,始终坚持“推进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为己任,发挥好政府和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协作,实现共赢,推动了全省经济技术领域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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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服务社会,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优秀人才的优势,全面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步伐,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市县区设立办事处/工作站(联络站)。凡是在经济、文化、健康、教育及其他相关经济技术领域从业的专业人士或团体均可申请承揽。各地推荐特殊优秀人才将纳入到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专家智库”成员。

办事处/工作站(联络站)是在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领导下的分支机构,是总会派驻地方的办事机构,并按照以下流程设立:

一、核心管理层

分支机构核心管理层至少三人起,以单数组建,最多不的超过11人。按照协会章程核心管理层行使权力和义务,享受总会副会长、常务理事或理事待遇。

分支机构推举出主任、副主任等职务,汇总填表经总会审核通过后,核发任命批复文件和办理工作证。

分支机构按照总会考核机制进行,接受总会秘书处的直接领导,按照总会的整体指导意见展开工作。对于年终考核不达标的工作站将给予撤销、限期整改的管理措施。

分支机构要不断完善自身的队伍建设,并充分发挥核心管理层的优势,协助地方政府做好经济、技术、文化、公益等领域的助推工作。

二、信息公布

会员信息和分支机构公示资料,将在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官方网站“经济协作网”进行公示,给予分支机构开辟专题页面进行展示。

根据需求,各分支机构可自行制作专属工装、马夹、物料等,在制作前需将设计小样经总会审核通过后方可执行,协会提供参考样式和统一标志。

分支机构按照要求每季度需要向总会提交工作简报,即本季度工作情况和下季度工作计划,对于重大事项需要实施的,将实施方案上报总会,并经过总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其他不明事项,以总会最终决定为准。

三、分支机构基本待遇

享受总会提供的各项宣传服务,分支机构举行的各类活动,会员单位动态等均可形成图文或视频稿件传递给总会,总会将安排新媒体中心对内容进行编辑审核后发布。

定期提供一定数量的协会会刊《河北经济协作》;

总会将会为分支机构的发展提供精准指导发展意见或建议,并做好常规化的培训引导工作,特别是做好各分支机构的党建教育工作;

分支机构优先承接总会开发或策划其他相关项目落地;

分支机构或成员优先参加总会举办的各类活动、会议,并在每届全省会员代表大会中拥有选举权、被选举权、罢免权等。

其他享受总会提供的服务等。

四、具体设立流程

1.填写申请设立分支机构表格、核心成员登记表、个人会员登记表等;

2.申请通过后,总会统一核发任命批复函和办理相关工作证、会员证,并在官网及其他配套媒体公示。

3.分支机构根据自身情况,在正式批准设立后,筹备举办成立大会,成立大会模式具体可与总会秘书处进行沟通。

 

河北省经济技术协作促进会

秘书处

2020年8月11日